对于G20中,香港与澳门成功的剔除避税港的名单后,我们已通过香港宝龙会计师理事长了解到,避税港与低税率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 念,G20应该明白什么是低税率,低税率并不是没有税,而“避税天堂”一般指课税极低甚至免税,豁免申报或填报税表、税务欠缺监管、拒绝与其它城市交换信息等,从而有利于国际企业作财 务调度的国家和地区。而现在的人或企业一提到离岸公司就会想到他们是不是都是避税港了,同时对这个功用进行了误解与夸大,认为只要是离岸公司都是避税的。 这样想法是对离岸的一种曲解。
我们也知道,国际税务一向分“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派。港澳采用“属地原则”,即只向企业征收在澳门进行商业活动的税款;美、加多按“属人原则”, 即企业持有人在世界任何地区进行商业活动都要纳税。由于其税制的不同,其方法也有所不同,现在世界上离岸地有很多,世界知名也有不少,如开曼可在此地注册开曼公司,享受开曼地区的优势、维尔京也常被人叫作bvi,在此地可来注册bvi公司、还有注册百慕大公司也是一样,当然我们不要忘记我们香港与澳门,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统计,在港企业已有所增长,但也应该知道香港与澳门并不是与前面的一样是避税地,而是离岸地,有着低税率的地区,有着质的不同。
当 然,我们不能否认,有这个方面的功用,但不全是这个原因,当然有的企业会选择,也有的企业在注册时而不是这个原因,如为了曲线上市,为了扩大业务,为了打 响品牌等,也由于离岸公司的特殊性,让公司在进行外贸的时候更方便,更易于操作,企业的选择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在此,我们也应该 知道,这次的G20对香港与澳门名单的剔除也只是给中国的一个面子,并不代表他们的心理真正的放下了,所以香港与澳门必须加强自身的建设。同时也可以向注册英国公司做一个借鉴,看到其优点与弱点,加强自身。
而在没有回归前,他们都有过税制的改革,现在也在进行税制的改革,同时奉行低税率,但并非“避税天堂”,他们的征税制度有法律监管,只是拖税、欠税执行力度较低。只要部分内容加以完善漏洞,与国际接轨,真正的打消G20的疑虑。对于G20把香港与澳门拿出来,只是想作为一个角力而已,不是不明白,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